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为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现启动“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设计、完成项目准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要求创意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现实意义。
2.创业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创业项目准备,包括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分析、参与企业实习、参加创业竞赛活动、编写创业实践报告等。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并具有未来成长潜力。
3.创业实践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成员可以包含校友),创业团队必须在导师(包括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基于创新成果,捕捉市场机会,进入校内外孵化基地开展产品研发、市场测验、项目推介等创业起步实践。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市场可拓展性和商业价值。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专业基础素质并且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要求,以及项目结题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等因素,因此申报者具体年级要求为: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我校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在校学生均可申报。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以我校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为主,2019级学生也可参与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10人),以我校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为主,2019级学生也可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原则上往届“大创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指导老师要求
1.申报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相关的合作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原则上每名教师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选题及内容要求
1.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老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老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
2.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3.“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各项目组在撰写“申报书”内容时应遵循可行性原则,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所设定的研究路线完成研究任务、实现预期成果。
三、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
由申报项目的同学自主结合组成项目团队,申报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工作(格式见附件2),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将“申报书”报所在院系工作联系人汇总。
(二)院系推荐
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遴选,报送教学促进部。
(三)学校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以“通信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经学校批准后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从2019-2020学年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2020年省级、国家级立项评选。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同学们于即日起至10月10日内,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机电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张嘉乐部长(QQ:1289273934,电话:15055748863;邮箱地址:MEEkechuang@163.com)。
2、“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各项目组在撰写“申报书”内容时应遵循可行性原则,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所设定的研究路线完成研究任务、实现预期成果。
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都需要提交。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