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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双创学分认定至专业选修模块的管理办法
撰稿:    摄影: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次数:74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关于学生双创学分认定至专业选修模块的管理办法

2018.7 初稿)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我院在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挖掘学生的科技创新潜力为前提,以高效推动双创学分模块认定工作的正常进行为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 学生在籍期间最多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2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学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且必须为学生提出明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分院及学校教务部审核后,方可进行认定,否则一律认定为技能选修学分。(依据:学生在籍期间技能选修学分需修满10学分,根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一般在大二课程结束后,平均仍然有6学分的技选学分未修。)

(二) 该办法针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中认可的认定项目。新增认定项目原则上第一学期认定为技能选修学分,第二学期经过多方论证后,方可考虑是否开始列入专业选修学分模块进行认定。

(三) 本办法至自18-191)学期(201811月份批次)起开始实行,原执行方案与本办法不符的,原执行方案作废,以最新方法为准。

(四) 本办法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不符的,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为准。

(五) 本办法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专业选修模块学分认定项目及原则

(一)学科竞赛

具体类别以《学科竞赛类别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申报主体清单》(以下简称《主体清单》)为准。

在《主体清单》基础上,符合以下表1条件的可以申请专业选修学分。


1 学科竞赛专业选修模块学分认定细则表

类别

获得名次

支撑材料

A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获奖文件或学生奖状复印件

B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其他

学院审批

附:其他类别比赛需要申请专业选修学分者,经过指导教师认可,向学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专业选修课学分。


(二)课题研究

学生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学术研究,且能提供立项任务书、研究报告并通过结题验收。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学生参加《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国家级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省级大创项目,若团队成员能够拿出超出结题要求的成果(详见表2),经过指导教师认可,向学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专业选修课学分。


2 大创项目专业选修模块学分认定细则

成果

标准

支撑材料

论文

在权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录用并出刊

公开出版刊物原件、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专利

撰写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

专利证书复印件

专著

各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

公开出版专著原件、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附:对专利、论文及专著等认定标准,必须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具体要求。


(四)学术作品

 1.专著。学生在各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且注明作者所属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若同一成果,在大创或其他项目中作为支撑材料进行申报学分,则不可重复申请专业选修学分。

 2. 论文。学生在权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且注明作者所属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若同一成果,在大创或其他项目中作为支撑材料进行申报学分,则不可重复申请专业选修学分。

(五)专利

学生作为发明/设计/著作权人获得发明专利,且注明专利权人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若同一成果,在大创或其他项目中作为支撑材料进行申报学分,则不可重复申请专业选修学分。

(六)创业实践

学生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送至学院论证、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专业选修模块学分认定程序及要求

 1. 学生申请。在学分模块认定工作期间,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双创专业选修模块学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与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院系负责人处。

 2. 学院初审。机电工程学院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予以审核是否纳入专业选修模块。所有学分认定均应符合相关认定标准。

 3. 教务部复核并备案。将汇总后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模块确认表反馈至教务部进行进一步审核及备案。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学分认定。

1)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者;

3)中途退出活动(项目)者。


    四、附表:《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双创专业选修模块学分申请表》


附表1: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双创专业选修模块学分申请表

项  目


学分模块类别


申请人


院  系


学    号


年  级


专  业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理由(需说明该项目使用到哪些已学专业课知识,并能够匹配至哪些具体课程中):



(可另附页填写)

指导老师对团队活动的评价及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机电工程学院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附申请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