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筹)创新导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为更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习观,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学院内设立创新导师制度。为强化机电工程学院创新导师的工作效能,明确工作职责,激励创新导师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创新导师是学生在大学期间引导学习方法、解惑专业问题和促进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导师。因此,要求创新导师贯穿学生入学到毕业整个四年教育过程中指导不断线,以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为手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建立和落实科学合理的学习规划,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效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同时培养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机电工程学院成立学生创新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创新导师工作的负责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等专业的专任教师、实验员,包括辅导员。分管创新导师工作的负责人统筹安排创新导师工作、检查监督其工作情况,年度结束后及时总结上报创新导师的工作情况给学院。
三、创新导师聘任
1.机电工程学院创新导师为全员义务参与制,即全体机电专任老师和实验员均需参与。
2.创新导师原则上以创新小组为单位配备,即一位创新导师指导一个创新小组的学生(8-11人),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工作。
3.创新导师的聘期根据学院、导师与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创新导师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善于将复杂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知识深入浅出地解释给学生,帮助学生增强专业信心与兴趣。
2.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见习、实习,指导学生制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等。
3.提高学生创新能力。能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并把学有余力的学生吸纳到课题组中来。鼓励并指导大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4.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学业症结,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避免学业终止。
5.密切联系学生。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至少1~2次,在专业思想巩固、学习习惯养成、学业规划指导、科研能力培养等方面给予具体化指导。
每位创新导师应在每学期初给所带创新小组布置本学期的创新任务规划,并保证定期与创新小组成员互动,督促小组成员按照规划推进创新工作。以下为按年度分解创新工作,供创新导师参考:
(1)大一年级:协助学院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特别做好学生入学后正确学习观的引导,做好新生的大学学习规划,宣传系内创新突出学生的优秀事迹,鼓励学生参加科创中心组织的针对新生科创类活动。以组为单位,向学生布置科研和创新任务,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学习,启发学生创新工作思路,直接投入到学生创新、创造、发明活动中。
(2)大二年级:帮助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积极推荐优秀的团队参加高层次的创新实践,如大挑、小挑和互联网+创业大赛等。
(3)大三年级:推动学生参加创新实践,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如专利申请,论文发表和高层次获奖等。
(4)大四年级:协助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并完成毕业设计的工作。
五、创新导师考核、工作量核算与管理
1.学生创新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创新导师的工作情况。
2.创新导师的工作量按照学学校学业导师服务性工作量核定标准进行核算。
3.创新导师的工作业绩采取自评、学生创新工作小组测评、专业主任测评相结合。 测评的结果由学生创新工作小组负责形成测评报告,并及时报告院长。
4.创新导师考核不合格的,其本人将在年度的绩效考核中不得进入“优秀”及以上的考核等级。
5.学院根据创新导师制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学生的工作反馈情况,每年评选一次创新导师先进个人或将优秀创新导师申报参评嘉庚学院“优秀服务奖”。
6.鼓励创新导师运用各种教育方式、渠道加强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切实帮助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其他说明
1.创新导师和学业导师的关系:学业导师一般即为创新导师,学业导师除完成学业导师职责外,还有负责引导、组织学生创新活动和科研工作的职责,应按本办法完成创新导师的职责。
2.学生中途更换创新导师,经申请原任和现任创新导师同意,学生可更换创新导师。
3.创新导师流动,若某创新小组创新导师离职等情况出现,学院将另行指派创新导师接替指导该小组创新工作。
4.毕业阶段,学生有自主选择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权利。
5.创新导师工作记录表,创新导师每次开展工作可自行打印留档,期末统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筹)
二O一七年九月
附件-机电工程学院创新导师工作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