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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第十一批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撰稿:    摄影:    发布时间:2016-05-30     浏览次数:18

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实践我院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200610月,我院开始试行辅导员助理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开展该项工作,现面向全院2014级、2015级学生中招聘辅导员助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明确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宗旨,并熟悉院系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无私奉献  精神,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

3.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人数前50%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抗压抗挫能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和违反园区管理规定

的记录。

  6.身体状况良好。

7.优先考虑学生党员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

二、职责范围

1.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等相关工作,保证新生入学初期工作有序、快速完成。

2.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指导组织新生学习《学务指南》、《成长手册》等相关资料,帮助新生更好更快的适应大学生活。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班级和团支部开展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

4.深入班级、深入寝室、深入第二课堂,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积极协助辅导员处理解决问题。

5.协助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学习理念,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合理规划学习生涯。

6.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等相关工作,促进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

7.引导学生和分管专业班级树立优良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加强一年级学生的班级凝聚力。

8.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参加和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

9.积极参加辅导员助理的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并按要求完成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10.完成辅导员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程序

 1.申请辅导员助理的同学,请下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填写后,在201666日前,交到本系辅导员办公室。

2.各系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事项后面确定再通知。

4.面试后,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被聘任为辅导员助理。

四、各专业名额分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机械电子工程             2

车辆工程                 2

 

五,考核奖励

1.每月获得一定的工作补贴,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辅导员助理,在任期结束时,由学院学工部出具任职聘书。

2.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者,依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在综合素质测评中酌情加分。

3.学生辅导员助理任职情况载入学生档案。

 

>>>>>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助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