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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秋假期间有关注意事项的通告
撰稿:    摄影: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7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关于2012年“十一”秋假的相关安排,为了使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十一”秋假,现对我院秋假的有关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并参照我院校历的安排,9月29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日)放秋假九天(含中秋节、国庆节假期)。10月8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上课。请各位同学遵守学院关于秋假放假时间安排,假期前后有课程安排的照常上课,严禁无故缺勤和提前离校。学院届时会安排各系查课,国庆期间离校外出需按学院规定进行登记。
  2.留校学生由系内协调要求至少两人以上集中住宿,禁止学生晚归和不归。 学生寝室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假期期间学院将安排有关人员抽查学生宿舍是否留宿异性、外来人员等现象。禁止学生在外酗酒,一经发现,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0月7日晚,学工部和各系将安排人员检查学生到校情况。
  3.秋假期间的学生宿舍断电安排为: 9月28日―10月6日通宵供电;10月7日起正常执行熄灯断电制度。
  4.秋假期间(9月29日――10月7日)23:30以后进入园区属迟归,需凭有效证件登记方可进入,凡个人迟归达到一定次数者,学院将会视其情节严重性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全体同学外出前请务必将宿舍外的电源总闸关闭,并拔下所有用电器电源,关好窗,锁好门,保管好现金和笔记本等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禁止在寝室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发现有违纪者将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秋假期间外出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学生私自到校区附近自然水域游泳、以及到校区后山游玩;外出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并在假期外出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财物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参加一些组织的传销和其他名义的非法营业活动。最后祝各位同学假期愉快!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