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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企联机电”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草稿)


为促进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中对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的相关条款,结合机电工程学院“企联机电”奖学金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2-3年级本科生可报名参加“企联机电”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4年级本科生可报名参加“企联机电”优秀实习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二、评选时间:“企联机电”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企联机电”优秀实习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评选。

三、评选名额:对“企联机电”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人数为当学年度未能入选学校优秀奖学金评选的,排名在前八名的学生,每人每学期奖励500元。对“企联机电”优秀实习生,每次可评选两名,每人奖励1000元。

四、评选条件:

1、满足“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第四章第一节第1条基本条件的要求(见注释),且上学期无“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第一节第1条的情况(见注释)

2、“企联机电”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依据上一学期学生学习成绩测评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之和排名进行选拔。其中,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谬值必须为正数。

3、“企联机电”优秀实习生评选根据学生所在企业推荐,并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表格,由机电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

4、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参评。

五、评选步骤:对:“企联机电”优秀学生奖学金,由机电学院辅导员计算出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在上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及分数,最后根据学期平均成绩排名,提交各系专业主任、班主任签字确定人选,并在机电工程学院公示三天,没有问题后报学院审核,再由学院报请“企联机电”理事会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情况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评选办法自“企联机电”理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


注释: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第四章第一节第1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第一节第1

凡测评区间所修课程最终成绩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其中,学生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进行的奖学金综合测评,必修课课程成绩允许有1门不及格,必修课课程成绩不及格门数超过1门者,不能参评。


附件1:嘉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实习生申报表.doc